环保新规说明了什么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我国首次拟定专门的法令来标准防治土壤污染,是继水污染防治法、大气污染防治法之后的又一污染防治领域的法令。人生活在自然环境中,所以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,是发展生产、繁荣经济的物质源泉。如果没有地球这个广阔的自然环境,人类是不可能生存和繁衍的。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生产力的发展,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,工业及生活排放的废弃物不断地增多,从而使大气、水质、土壤污染日益严重,自然生态平衡受到了猛烈的冲击和破坏,许多资源日益减少,并面临着耗竭的危险;水土流失,土地沙化也日趋严重,粮食生产和人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,所以,维护生态平衡,保护环境是关系到人类生存、社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。 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主要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公参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,充分保障公众参与的充分性和有效性,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的效率、优化营商环境。由于人类生活、生产建设活动使自然环境恶化,寻求控制、治理和消除各类因素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,并努力改善环境、美化环境、保护环境,使它更好的适应人类生活和工作需要,是人类义不容辞的职责。运用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,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,深入认识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及危害,有计划地保护环境,预防环境质量恶化,控制环境污染,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,提高人类生活质量,保护人类健康,造福子孙后代。 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明确要求,2019年底之前,我国长三角地区、汾渭平原基本完成“散乱污”企业综合整治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等。鉴于我国各地政府在政策制定方面的相互借鉴特性,预计类似政策也会在其它省市得到借鉴和推广,明年国内环保形势恐怕严上加严。同时说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是刚性的,执行起来没有回旋余地。